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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提升社会信用水平

2014-12-09 08:50:01.0 出处:正义网-检察日报(北京)

    为切实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激发社会组织活力,2014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认真开展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其主要做法是: 

    制定社会组织改革方案。2014年3月,该局制定《龙岗区2014年社会组织改革方案》,将构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作为社会组织改革重点内容之一,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探索建立行业信用机制、行业信用标准和行业信用公示制度。简化社会组织审批流程,取消社会团体成立筹备环节,实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备案管理制。 

    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平台。对社会组织诚信网进行升级,在启动经济类和公益类社会组织档案建设的基础上,添加龙岗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增加社会组织优秀项目专栏,将20个获得专项经费资助的社会组织优秀项目经费使用、项目推进及评估结果等情况向社会公开。 

    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加大对社会组织信用记录的审查力度。通过登记准入加强信用监管,对新成立的行业协会要求发起单位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不能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的企业不能作为发起单位。开展诚信建设专项检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从全区800多家社会组织中抽取15家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专项检查。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对3家累计三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3家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的处罚;对41家2013年年度检查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编制社会组织目录。通过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组织申报、资格初审、复核、公示等程序,新增了43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并编制了《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第二批)》,截止至目前,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达98家。 

    转移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职能。在全市率先转移社会组织评估职能,并制定《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职能转移工作方案(试行)》。由第三方机构独立承接龙岗区社会组织评估事项。 

    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设立500万元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发展,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13年度社会组织优秀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目前已有42家社会组织获得资助和奖励。 

    据了解,2015年,龙岗区民政局将加大社会组织改革力度,探索异地商会区级登记制等改革,继续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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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龙岗区,深圳市面积最大的市辖区,位于深圳市东部,东临大亚湾、大鹏湾,南连罗湖区、盐田区及香港,西接宝安区,北靠惠州市、东莞市,地形东北高、西南低,地势属低山丘陵滨海区,区内最高的山峰是位于大鹏半岛的七娘山,海拔米。气候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年平均降雨量毫米。龙岗区原属宝安县,年...>>更多